粉钻[2/2页]

而这几年,褚家和集团合作十分密切,所以大家纷纷猜测,靳浮白早在四年前,就已经和褚琳琅隐婚了。



报道推敲得有理有据,说靳浮白低调,早些年外祖母在世时,连实职都不愿意拥有。



隐婚很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。



向芋的目光盯在钻戒手稿上,记起一段往事。



和靳浮白在一起时,他们看过很多电影,而这些电影里,关于钻石首饰的电影实在不算少。



钻石就像是恒久不变的浪漫元素,频频出现在影视作品里。



向芋记得靳浮白有一段时间,因为她随口一句话,总想着给她做一条“海洋之心”那样的蓝钻项链。



直到后来,他们一起看了无删减版的《色.戒》。



这部电影饱受争议,评价两级分化,也不知道靳浮白哪里搞来的,居然每一帧镜头都十分清晰。



现在想想,也许那张光盘,是当年的原版。



那天他们依偎在一起,靠在床里,看着画面里的大尺度画面。



向芋能感觉到靳浮白起的反应,怕他兴致上来,打断她看电影,只能回头警告地瞪他一眼,再转头,重新沉入电影情节里。



靳浮白也算善良,始终没打扰她。



向芋认真看完了电影,然后又哭了。



梁朝伟饰演的男主,是特务头目,俗称汉奸头子。



而汤唯饰演的女主,是卧底在男主伺机杀他的人。



不该有感情的,非常不该。



比她和靳浮白还不该。



可是女主通知围剿男主那天,男主送了她一枚粉钻钻戒——



“我对钻石不感兴趣,我只想看它戴在你手上。”



女主惊疑地看着他,面露挣扎。



半晌垂眸,再抬眼时,眸子里是尘埃落定的温柔。



她的唇是抖的,轻声告诉他,快走。



向芋在这段剧情里眉心紧蹙,哭得抽抽噎噎。



靳浮白却在她身旁,拨弄着她的耳垂,同她说:“这个钻戒,样式不错,我也给你买一个?”



她怪他不好好看电影,破坏了感人的气氛,回首去咬他的肩。



他却笑着把手探进去,瞥一眼电视屏幕:“看完了?做点其他的?”



往事历历在目,向芋摩挲着报纸的毛边,看那张钻戒手稿照片。



和电影里的钻戒很像,主钻都是粉钻,配了碎钻。



因为含有大量的机械木浆,报纸有种特别的触感,不像书籍那么顺滑。



油墨随着屋里暖气隐隐扩散,她想,他真的会给褚琳琅,买这样一枚钻戒?



隐婚也许是不会的,因为他性子低调这事儿,绝对是假的。



他这人,做事全凭愿不愿,当年只拿着一张票,大摇大摆地顶着众人目光,把她拉进乐团演出场馆,让她坐在他腿上看演出,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过。



可钻戒......



向芋失眠失得彻底,给远在异国的唐予池打电话。



隔着时差,他那边才是凌晨,唐少爷满是火气地接起电话:“向芋,你要是没有重要的事情,我杀了你你信不信?!”



她没和唐予池斗嘴,满是惆怅:“我今天看了一份外语报纸,上面写着说,靳浮白隐婚了,还给褚琳琅买了粉钻钻戒。可是那枚钻戒的样式,分明是我喜欢的,他怎么就买给她了呢?你说,他怎么能这样?”



那语气,就好像他们从来没分开过,而她只是在某天和男友负气,才打电话给发小吐槽。



电话里沉默良久,传来唐予池不敢置信的声音:“你吃错药了?你们已经分手四年了,四年,你不会才开始伤感?!”



“可能是我反应慢吧......”



唐予池很少有这样正经的语气:“算了吧,别想了,爱而不得这种的,才是大部分。没有那么多终成眷属的,大半夜的,你别钻牛角尖。”



这个回答,向芋不满意:“谁要听你说这种毒鸡汤?”



“......那你想听什么?听我说他对你的爱至死不渝?”



向芋说:“嗯对啊,不然我给你打电话干什么?”



唐予池在电话里叹了一声,然后说:“也没准儿是真的至死不渝,我也是前阵子听说的,小道八卦,怕不真实,没告诉你。”



唐予池说的小道八卦,是关于靳浮白的。



他说靳浮白之前在一个饭局上,被长辈当着褚琳琅的面问,你不是订过一枚钻戒准备订婚用的?不如让人取来,现在就送给褚小姐吧?



靳浮白盯着褚琳琅看了一会儿,忽然嗤笑一声,说,丢了。



这故事向芋倒是没信,她和唐予池说:“靳浮白不会那样,他不会盯着褚琳琅看。”



唐予池可能气死了,直接挂了电话。



其实向芋也只是一时无聊,一时惆怅,并不是真的想要把靳浮白的行踪了如指掌。



她甚至打趣地想,也许靳浮白真的订过一枚粉钻戒指,而那枚戒指,是送给李侈的也说不定。



又到春天时,向芋收拾衣服,在柜子里找到一件尘封好久的风衣外套。



这件外套她只穿过一次,是靳浮白非要买给她的,死贵死贵,穿上像是披着人民币织的布料,吃东西总怕滴油。



向芋想了想,决定把衣服送去干洗。



临出门前,陈姨问她:“芋芋,又不吃早饭吗?这样对身体不好。”



她怕惹陈姨担心,脱掉已经穿好的高跟鞋,坐在餐桌,乖乖吃了一碗龙须面。



咽下细细的面条,向芋胡思乱想,好像所比她年长的人,都叫她“芋芋”。



只有靳浮白,总是用缱绻暧昧的嗓音,深情唤她的全名。



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预感,那一年他们明明分开好久,她却频频想起他。



风衣太贵,也不敢随便找干洗店。



向芋抱着装了风衣的纸袋,像抱着一袋子现金,找了附近最贵的一家干洗店,把风衣带进去。



干洗店需要登记姓名和电话,向芋垂头填写时,听见店员长长地“咦——”了一声。



她还沉浸在“签名写得不够美”的思维里,抬头就看见店员表情呆呆愣愣。



店员手里小心翼翼地托着一枚粉钻钻戒,像托了个烫手山芋,看着她:“向小姐,您衣服口袋里的东西,记得带走。”



那枚粉钻,比电影里的六克拉钻戒,还要大。



折射着窗外春光,晃得人眼生疼。



恍惚间向芋想起,这件衣服是他们分开前那几天,靳浮白执意买给她的。



向芋有了新衣服并不高兴,回去路上念叨他很久,怨他败家,说他是花钱精,说他家就算是印钞厂也不够他浪费的。



那时候他一定感觉到了分别在即,才买下这么贵的衣服。



其实不是给她穿的,只是用来装下钻戒。



靳浮白在赌,赌她这种小抠门的性格,什么丢了都不会把这衣服丢掉。



向芋看着钻戒,好像看到了靳浮白时过经年的一个玩笑。



他隔着多年时光,恶劣地笑,还有更败家的,藏在衣服口袋里面,小傻瓜,没想到吧?



她把戒指接过来戴上,这一次,他没有搞错她的尺码。



铂金圈带着清凉的触感,套在无名指上,不大不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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